2006年8月11日,曾家镇虎峰山发生特大山火,何伟在接到分局指令后立即赶到现场了解火情,组织村民救火。8月12日凌晨1时许,何伟组织村民撤离时,为了不落下一名群众,主动走在整个队伍的最后,不慎跌下20多米高的山崖,身负重伤,经送医院抢救,于8月19日医治无效,壮烈牺牲,年仅29岁,被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为“革命烈士”,并追授“重庆市人民卫士”荣誉称号。2006年9月11日,公安部授予何伟“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”称号。

孤胆英雄何伟的事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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